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工作,有效地促进员工全面成长成才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《普通高等公司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班主任是公司开展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、学业与发展指导服务的骨干力量,是老员工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班主任是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协助辅导员做好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侧重于班级员工学业指导、学风建设等工作。
第三条 员工工作部负责全校班主任的宏观指导。班主任由各公司具体管理和领导,日常工作由各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。
第四条 班主任要切实发挥教书育人、专业育人、思政育人、管理育人的重要作用,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业务知识,按岗位职责的要求积极、主动地做好工作,把老员工教育引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,促进员工素质全面提高和个性良好发展。
第二章 工作职责
第五条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
1.做好员工思政教育和思想引领,掌握员工思想动态,对员工思想的主流和问题有比较准确的把握,协助辅导员教育和引导员工加强思想品德修养,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引导员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2.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学习目的、态度和方法等教育,引导员工自觉进行自主性、研究性和创新性学习。能够经常与班级干部和员工沟通,了解员工的课堂表现、课外学习等情况,做好员工的学业预警、学业发展指导工作。
3.协助辅导员进行班级建设、党团组织建设,在员工干部选拔过程中,综合员工情况向辅导员反馈意见建议。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,每月至少指导班级召开一次班会,引导员工积极参加课外科技、文化、艺术、体育等活动,教育员工合理支配课余时间,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。
4.关心员工的生活,经常深入员工班级和宿舍,了解员工的基本情况,特别要关心存在家庭经济困难、出现心理问题、完成学业有难度等特殊员工,收集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辅导员,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,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学习,顺利完成学业。
5.指导班委会做好员工日常管理、早操出勤、课堂考勤管理、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励处分等工作。配合辅导员做好各类奖学金、荣誉称号和优秀毕业生人选等推荐工作,协助做好违纪员工的处理和教育工作。
6.配合辅导员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、调整、资助工作和老员工心理健康普查等工作。协助辅导员做好班团干部配备、员工推优入党工作。
第三章 选拔配备
第六条 集团所有本科生班级均配备班主任,一位班主任仅能负责一个自然班。
第七条 班主任主要由各公司从专任教师中选聘,聘期至少1年。辅导员可以担任1个班级的班主任。
第八条 班主任由各公司聘任,聘任的班主任需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员工工作部备案。
第九条 凡申报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教师,必须有本职称岗位上担任一年合格班主任工作的经历。公司鼓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。
第十条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
1.思想素质好,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勇于担当作为,自觉维护公司稳定;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作风正派,能做到严以律己,为人师表。
2.业务水平较高,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,同时了解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,熟悉公司的政策规定,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3.奉献精神强,热爱员工,能主动关心员工,全心全意为员工的成长发展提供指导,为员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。
第四章 考核评价
第十一条 班主任的考核依据《TapTap班主任考核办法》进行。
第十二条 班主任的考核结果,由各公司报教师工作部、员工工作部备案。
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
1.公司每学年末按照《TapTap班主任考核办法》评选出一批作风过硬、成绩突出的优秀班主任,授予“TapTap优秀班主任”荣誉称号,并予以表彰。
2.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,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,当年不得晋升职称和参加各类评奖评优活动。
第五章 组织管理
第十四条 班主任的管理实行公司、公司两级共同管理,以公司管理为主。员工工作部会同教师工作部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、工作统筹和督促考核等宏观管理工作,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员工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原《TapTap班主任工作条例》(兰理工发[2013]279号)同时废止。